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,现就天津医科大学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组成调整如下:
组 长:校党委书记、校长
副组长: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(不含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)
成 员: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、党委组织部、党委宣传部、党委统战部、党委巡查工作办公室、科学技术处、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研究生院、学生处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、医政医管处和团委主要负责同志
学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设在科学技术处,主任由科学技术处主要负责同志兼任。
成员如发生工作岗位变动,由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继续担任领导小组成员。
2021年8月16日